【精华】猫与狗作文四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猫与狗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老鼠药广泛使用以后,猫就更清闲自在了。可是,它还是不满足,看到主人每天按时给狗喂食而对自己的生活不太重视,心里觉得很不平衡。于是,它生出了一个坏主意。一天,猫背着主人对狗说:“我们活着就是要自由,与其让别人整天用铁绳拴在太阳下面受罪,还不如为自由而斗争。”狗觉得猫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急忙问猫:“怎么个斗争法?”猫想了想没有直说,只是做了一个非常狠毒的动作。第二天,当主人给狗喂食的时候,狗照着主人的小腿狠狠地咬了一口。主人一气之下结束了这条狗的性命。
主人被狗咬后住进了医院,丢在家里的猫找不到吃的东西。过了几天,猫活活地饿死了。
这故事说明,听从别人的坏主意,自己不会有好结果。出坏主意的人,也不会有好下场。
这是两种人们最熟悉不过的 “家物”,但性格迥然。狗的缺点很多:随性放荡,行为不规范,最大特点就是在某些时候显得嬉皮笑脸或随地大小便。饮食上接近人类,属于杂食类~荤素通吃!唯一最能打动人的好处就是忠诚!这让人们很无奈,自然会想起一首歌:“就这样一条狗,让人欢喜让人忧……!”
虽然狗的性情和生理器官与人类有共通性,比如人的眼睛坏了可以活体移植狗的眼珠子替代光明,人的肠子不小心扯断了可以弄一截狗肠子换上。即便这样人类依然极力排斥把自己比喻成狗。所以如果有人被骂成猪狗不如的'话,这个人会号召从他往后几辈子人用最声讨的方式记着你!说不定此人的身上就装有狗的某种器官。所以这一点尽显人类的言不由衷。
接下来说说猫,其实我对猫的印象还不如狗,首先猫很自私,有点阴!看平时温顺可人,一旦发起攻势或遇到失利,它的腰部会躬成一座小桥。况且欠忠诚,惹急了谁都敢抓(包括主人)饮食上对荤腥情有独钟。但猫比狗讲究卫生,比如走在有泥水的地上,它会走一步,前后爪各甩一次,直到干净的地方才坐下来悠闲地清理脚底污垢。大小便也较隐蔽!所以它有时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主人温柔同眠,继而会发出呼噜噜放心的鼾声。
如果狗与猫同处时你会发现猫很讨厌甚至瞧不起狗,虽然狗的个子比自己大许多。在猫的眼里狗就是大傻(二百五),但狗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更没去忌讳猫对它的种种看法!一天到晚只会摇头摆尾或皮笑肉不笑地迎合主人的嗜好。假如有一天被主人冷落时只能发出哀鸣寻求狗窝,四处翻找垃圾桶。因为它要保住最低档次的吃和睡……
我,一个人散步,沐浴着雪花带来的冷酷。我看见,在一辆车的旁边,一只狗在不停地犬吠。我很奇怪,这条狗看见了什么?好奇心驱使我蹲下来看个究竟。
这一看,竟使我出了一点冷汗:一只黄毛老猫爬在车轮里侧,正在打量我“怎么又出了个坏蛋?”我清楚我不能插手动物们的事情。但看着满地的雪花,空空荡荡的垃圾箱,把这只老猫衬托得实在可怜。我拾起了一块雪块,扔到了草地上,那只狗连忙跑了过去。可那只老猫仍旧爬在那里,看看我,再看狗。但那只狗又返回来了,对我叫了几声,又专心地抓老猫去了。我又拿了一块较大的雪块,在狗的眼前仔细摇了一摇,扔到了远处的灌木丛里。那只狗立刻跑了过去,跳到灌木丛里找。这时,老黄猫才慢慢爬出来,小碎步,缓缓跑向楼后了。一阵风卷着雪花吹过,老猫竟有些不稳,那样子使我感到沧桑。一只丰衣足食的狗有什么可缺?猫与狗生来就是对头倒不假。但捉住了猫又吃不下,玩弄猎物致死,更何况一只年迈的野猫呢?我并不对动物的行为感到惋惜。
当大型肉食动物捕捉群居的素食动物时,往往捕到的是老弱病残者。而人类的屠杀呢?一个都不留,不管后果如何,从来不想生态循环。这三个“不”字的准则,恐怕会被动物耻笑的。
我是一只猫,克莉斯是我的名字。我的全身雪白,只有从脖颈处衍生出的黑色线条沿着我的背脊一直延伸到我的尾巴,在它的末端打了一个圈。
城里流行养猫。我刚出生就被抱到了安莫里的家里,一个赫赫有名的贵族家庭。
很快这个家里出现了一只白猫。我不敢把自己称做“白猫”,因为我的毛色不纯。
没过多久,我就被赶出了这个养了我五个月的家。
那时正值雨季,暴雨一阵一阵很少停歇,我站在雨中发抖却找不到一个躲雨的地方,我只能一直走着。直到我倒在路边,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好困,我想,就这么被大雨淋死未尝不是件坏事,就让我这么永远睡下去吧。
第二天早上,我跟着狗去了两条街外的餐厅。他们在后门边那两只早已失去光泽的垃圾桶中翻动那些被人们丢弃的东西,找到了许多食物。小半块蘸着奶油的面包,一只烂了半截的玉米,两三根只剩少许肉的骨头,以及厨师刚刚扔出来的一小截胡萝卜。头领狗把一块奶油面包衔到我面前,我嗅了嗅,上面沾染着鱼的腥味,我厌恶地扭过头,也许你会觉得我好笑。一只猫怎么会不爱吃鱼呢!我并不讨厌吃鱼,以前安总是用细碎的鱼肉拌着牛奶或是面包喂我,那些鱼一点腥味也没有。头领狗不再管我,开始和他的臣民享用找到的食物了。
我以这样高傲的姿态在他们之中生活了两天后就再也敌不过饥饿。当我狼吞虎咽地吃下两条鱼腥浓重的死鱼时,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美味的了。我看到他们眼中的赞许。
就在我第25天没有洗澡的时候,头领狗带着我们穿过了四条街去洗澡,在那儿我碰到了玫瑰,以及把她当做珍宝捧在怀里的安。安已经认不出我了,我叫唤了一声:“玫瑰!”玫瑰看了我一眼,用她惯有的眼神。“你好,克莉斯!”我对她有礼貌地说了声再见后跟着我的头领狗走了。
过了一个月左右,城里开始流行养狗。
头领狗被抓走了,他的臣民一时间慌了神,此时我去冷静的很,我走上仓库垒起的唯一的小高台——两只纸盒,我再次拿出了我的高傲的姿态。
玫瑰告诉我,头领狗现在是安的宠物。“他的名字叫乔鲁森。”玫瑰说
我走到了莫里家的围墙边,轻轻一跃跳上了围墙顶端。我高傲地扬着头走过一片片红瓦。我看见乔鲁森穿着华贵的狗服奔跑着,跳起,衔住了安扔出的球,他看见了我。我对他叫:“喵——喵——”然后我跳下了围墙。
可惜他是狗,听不懂我说的话。
——你留给我的帝国崩溃了,我曾经的生活你过得还好吗?乔鲁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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