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狗的作文锦集五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家里有一只小狼,哈哈别怕,不是真的狼,而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小狼是德国黑贝,站起来有一人高,今年三岁了,它有尖尖的'耳朵,灵灵的鼻子,大大的嘴巴,一双机灵的眼睛骨溜溜地转。
别看小狼个高威猛,可是却很温顺,有时候还很腼腆呢。有一次,一只小狗冲到它的面前对它“汪汪”直叫,可是小狼却憨厚地和它“咻咻”地打了个招呼,意思是,你是小不点儿,我让着你,由于小狼的谦让,它们成了好朋友呢。
不过,小狼对待不速之客就不是这么客气了,有一次,隔壁邻居家来了一个假和尚,小狼可能看出他的不轨,冲他大声地叫,直到邻居阿姨出来将假和尚赶跑,小狼这才罢休。看来,小狼的识别能力还是有一套的。
小狼不爱洗澡,这可是它的缺点。夏天,我按住它,用沐浴露帮它使劲地擦着身体,可是它拼命挣扎,不时地逃跑,每次我都要追着它好半天才能洗好。真累啊!!!
我非常喜欢小狼,它是我的好朋友!
我躺在主人家门口前的青石板上,中午的太阳暖暖的照在我身上。纯正的棕黄色的狗毛反射出金黄色的光泽。我的心却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火被我压了下去又窜了上来,我几乎无法控制我要嘶吼的欲望。我恨恨的瞪等着远处的那间祠堂。祠堂前一群婆娘在为准备婚宴的食物忙碌着。祠堂里传来我同胞绝望的哀号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我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血腥味扩散在空气中,形成了罗网把我包围着,我仿佛又看到我的孩子死在了屠夫的刀下。
那一天,我的男主人回来,这本是令人兴奋的事。不,是令狗兴奋的事。男主人的回来就意味我与我孩子的伙食能暂时得到改善。当我和孩子摇着尾巴用我们狗儿最真诚的礼节对归来的男主人表示欢迎时,男主人惊讶的发现,我的孩子,我那俊俏的儿子,已经长得和我一样高,一样拥有健壮的骨骼。要知道男主人已经离家有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的儿子换了三次毛,现在它窜得和我一般高,同样拥有一身纯正的棕黄色的皮毛。这是多么让我引以为傲的啊!然而我们并没有欢喜多久,厄运就降临在我们身上了。我们男主人的母亲,那个让我和我的孩子敬重的慈爱的老人家。她每天为我们带来食物,每次都要边嗔骂我们边抚弄我们那油滑的棕黄色的皮毛。我们享用着她带来的食物,享受着她的抚摸,同时报以我们狗儿最宝贵的忠诚。我们安分看家,从不无故咬人。面对主人冰冷坚硬的铁链,我们也温顺的让它套在我们的脖颈处。
可是那天的她像女巫上了身。她无情的唆使男主人将我们卖给进村收狗的屠夫。理由竟是我们要是咬伤人,会使主人付出巨大代价。天呐!天地可鉴,我们谨尊主人的教导,从未动口咬过任何人。我们总是以谦卑的姿态对待我们的朋友——人类。我们狗儿都这么认为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我们忠诚的遵从主人们的命令,没有丝毫怠慢。我们狗儿是最明辨是非的动物。我们知道谁是敌谁是友,怎么会是非不分呢?我们向主人们哀求着,但那冰冷的铁钳已悄然的夹住了我们的脖颈。我们狂怒的挣扎着,最终还是被塞进了那拥挤的铁笼里。我的哀吼声惊动了我的情人,我看到他躲在远远的地方注视着我。我甚至还看到他在颤抖。我不能死,我腹中还怀有他的孩子。我把求救的目光射向他,他胆怯的不敢正视我。我的心冷了,彻底绝望了。我们不再做无用的挣扎,任由收狗人把我们运到了屠宰场。
在屠宰场里已经有很多狗儿了。它们表情漠然而绝望。在等待死亡却毫不畏惧死亡。它们把忠诚给了主人,然而人类不需要。他们把忠诚换成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忠诚的东西。我明白了这一点,便坦然面对死亡。我的儿子先我一步。我看到屠夫用贼亮的尖刀,在我儿子的脖颈上迅速的划过。哧溜一声鲜血便从它的脖颈上喷涌而出。我感觉那血是在我的'身上喷涌的。感觉那刀是刺在我的身上的。我看到我儿子飘然倒在血泊里。它那纯正的棕黄色的皮毛被染成了鲜艳的红色。好像它身上开满了红色的鲜花。那鲜艳欲滴的颜色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在等待死亡,急切的想要死亡。就像我儿子那样身上开满了艳丽的红花。然而我并没能如愿。就在屠夫要给我一刀痛快时我的女主人追了过来。她认为卖掉怀有狗崽的狗是会遭报应的。她用高价把我从屠夫的刀口上赎了回来。
回来后,我整日沉默寡言,不吃不喝。腹中的宝宝不知何时掉了。女主人为此很是愧疚,百般的讨好我,可知我的心早已死在屠夫的刀下了。剩下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人类不需要我们的忠诚,我们的存在还有何意义?
一双黑豆子似的眼睛,像一对玻璃球。黑鼻子往外鼓着,老是用软软的舌头添嘴巴,还有一对三角形棕黄色的耳朵往下耷拉着。黄里带黑的毛过着它的身子,柔软的像个绒球。黑尾巴向上翘着。腿细细的,走路摇摇摆摆,像只小鸭子。这是我的狗狗它叫贝贝。
他长的非常可爱,我很喜欢抱它,每当我想起贝贝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难以表达的心情,记得原来在山上的时候,我带着贝贝到山上玩的时候那叫一个开心,可是现在呢我再也见不到我大可爱的贝贝了。
原来我们家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一个狗窝,贝贝就呆在这里,它是一条母狗,第一窝贝贝下了14只小狗;第二窝也下了14只小狗;可是谁知道它第三窝竟然下了3只小狗。
到快要搬到山下的.时候,爸爸把贝贝送给了别人去看煤场,当时我正要上学看到了这一幕,我的心里非常的难受,毕竟是我从小养到大的,我含着眼泪去了学校,因为爸爸把贝贝送给了别人心里一直都非常的难受。我真想贝贝啊!
记的贝贝刚到我家的时候,还是那么的小那么的可爱,其实贝贝从来没咬过人,可是有一天贝贝却把一个女的给咬了,妈妈只好带着那个女的去白笈沟去打狂犬育苗。
我和贝贝的感情就像鸟儿离不开天空,鱼儿离不开大海,蚯蚓离不开泥土,汽车离不开汽油…
上个月我从老家带来了一条狗,是那种乡间最为常见的无名狗,因其身体呈为土黄之色,固唤之曰——大黄狗。
大黄狗才来小区没多长时间,便与周遭邻居建立下了昭然不宣的默契。
今日晚饭毕了,我遛着大黄狗在小区里闲逛,在小区隔壁楼层的二楼,住着常年靠打牌消遣时日的李大爷。平日里自顾不暇的李大爷,出奇地从自家阳台之上探出了秃毛参半的大头向我寒暄道:“这不是喻先生吗!怎么,从哪里牵过来了一条狗啊!”李大爷自家的阳台之上,怵然而立的,是一竿晾衣横杆,本来夏天的一大堆附衣物就占据了阳台不小的空间,可是倏然出现在我眼前的几件秋冬棉袄却倾覆出了我一股脑的疑虑——如今分明是夏天,李大爷为何要自讨苦吃地把秋冬的衣裳一并都晾在了外边?
李大爷从衣裳群落之中勉强探出了光亮的秃头,一番气不经心地叫嚷道:
“喻先生,你看这几天天气的变化反常得很,我把这些秋冬穿的衣服都拿了出来,你看现在穿衣服是方便多了,可这阳台的狭小空间,连个人都容纳不下啊!我和你在这里说话费力气得很哟!好了好了,我先不管你的狗是从哪里来的了,我也没有多余的闲暇顾你去谈论狗的由来,你看我家的孙女我都没时间照顾了,我再不和你闲扯了!不闲扯了!”
片刻之余,那个秃头又消失在了衣裳之中,他去哪儿了——李大爷一天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除去吃喝拉撒睡的十来个小时之外,他一天中的全部时间,都耗费在了打牌之上。本该倾心照顾的小孙女,也都一并丢给了老伴照顾。
这倒是个很奇怪的老头儿,不仅对自家的居住空间挤压得如此苛刻,就连留给自己的一点闲暇时间,也都一并莫为须有了。
“你看我就是个闲不下来的命,一辈子忙活,到了老也得不到清闲,你看我说得在理不?”二楼阳台之上,再而探出了那个熟悉的脑袋。
“汪汪汪。”我的狗一阵狂吠,好似是对李大爷的一声趋炎附势,李大爷复喜笑颜开地缩进了那颗光亮的脑袋,对这三声狗吠与一声得意的喜笑,我却无大多可说的话了。
“喻先生,喻先生!你这条狗是在哪儿买的?真不错,我都好多年没有看到过这种乡间才出得来的大黄狗了,真不错!你看我的那几个女儿,嫁了出去就像一盆泼出去的水,一年也难得回家看我几次,你说我的时间多得没处消遣,得是多么的孤独啊!看来以后我也得去张罗一条大黄狗了!”说话的是三楼的吴大妈,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听多了这周遭的'邻居嚼舌根子,我也对这吴大妈有了一些认识——这是个时间多得无处搁置的女人,二十多年前她的时间就太多了,于是她便一口气连连生下了三个女儿,希望她们可以消磨掉自己生命中多余的时间,可好笑的事情就在于此——这个二十多年前时间就多得需要借助其他生命来消磨陨灭的大妈,都过了二十多年了,她的时间还是“多得用不完”,这倒让我觉得“溘然长逝”这种事儿不大容易又不得不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
“喻先生,你得给我评评理!我这几个女儿是不是没有一丁点儿良心?我养育了她们这么多年,她们这是怎么对我的?”
“可是二十多年前你没有生出她们以前,你生命中的时光都是谁帮你消遣过来的?”我不置可否地问着自己眼前的吴大妈。
“汪汪汪!”我的大黄狗用响亮的叫声对这位大妈的故作惺态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哟哟哟,喻先生,你看你的狗多通人性啊!”吴大妈转身进入自己的屋子,受了狗一阵的鼓舞,她也变得开朗了不少,而我沉淀于心坎的那句话,却也是多余的了。
继续遛着大黄狗,我抬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夜空,那些不解不惑,似乎都可以被这深邃的夜空一并吞噬了!
而脚边这只大黄狗接连几番的狂吠,却叫我彻底地清醒了:如果所有问题都是“抬头望天”这种摇晃脑袋的动作可以解决的话,那么那些低头寻思如何害人的、伸着头窥探别人隐私的、缩着头龟缩做人的、左右摇晃脑袋在是与非的问题上提供莫衷一是答案的......那么他们也都是摇头晃脑之辈,他们的困惑都该被释怀了?他们的私心都该被满足了?他们的无知都该被原谅了?
解决困惑的方法,光是摇头晃脑,共抬头仰望高空是远远不够的,动头没用,得动脑子——这是我与这只狗的区别,它只会摇头晃脑,我却会动脑子——可最后呢——动脑子是个沉思且沉默着的过程,这是人的专利,而狗的专利是什么——是狂吠!
可人生来便是长了耳朵的,而耳朵的作用便是听取声音,而非沉默,这是人类与狗享受的同等生物待遇,也是狗之幸,人之不幸!
张子健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长得壮极了!看上去像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牛犊。可子健偏偏怕狗,这让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我和子健一起回家。在车上,我问他:“子健,你最怕什么?”子健老实说:“我最怕狗了。”到了子健家门口,我故意汪汪汪地叫了几声。子健吓得脸色发白,浑身发抖,结结巴巴的,“丰……卓,快点……跑!”说着,背起书包就跑,我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子健这才知道我在捉弄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后来一回,子健在家门口真的.碰上一只狗,他就躲在车里,说什么也不肯下车。我看子健这么怕狗,就给他壮壮胆,我先下车,对他说:“没关系的,不要怕。”子健这才很不情愿地背起书包,一下车,就一溜烟跑了,这次跑得可真快呀!就像在学校参加跑步比赛一样。我妈妈看了,也大笑起来。
你说,子健像个大男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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