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作文

时间:2024-05-27 13:00:03
【精华】情感作文5篇

【精华】情感作文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情感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情感作文 篇1

窗外,雨的箭在飞奔着,在暝色里看书,我不开灯,光线刚刚好,我的心是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想起了一位朋友,他昨天去上体馆去看了曲婉婷的演唱会,我能想到的是大家都熟悉的那首我的歌声里。希望在歌声里的朋友找到新的心灵的归依。

这些日子,我依然很少谈论文学,我希望把日子过成静默如歌,坚持读着文字的歌,总希望有一天自己的文字也如涓涓的河,看零点咨询的光头老总袁岳的讲演,我看到一种狡猾的灵活,这何尝不是一种洒脱,我们都是生活的行者,但不一定都得是徐霞客。走好自己的一部分,无论平凡还是卓越,无论你的生命能不能进入史册,你都要学会开自己的花,结自己的果。

从如玉那里取来了叶辛的长篇新作《问世间情》,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时代脉搏的作家,尽管我还不太喜欢他的语言,但他确是讲故事的好手,而一个好的小说家一定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莫言即为典例。

叶辛我读的不多,打动我的依然是蹉跎岁月,他最精彩的是贵州的插队生活,他在感同身受里完成了他系统的知青文学,而如今,他的写作是更深意义的创作,他越来越善于观察生活,这一本新作讲的是都市里临时夫妻的情感生活,我不禁感叹,活着,哪一个人不是生活在社会的漩涡?哪一个人不又挣扎于人性的枷锁?当你追问问世间情为何物,当你冥想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生活,你就不仅老陶醉在小时代般的所谓奢华,也不会沉浸在曾经琼瑶般的风花雪月。

同时取来的还有《闵行诗人》和《璎珞诗集》各一册。当月亮升起的时候,这个工业化的冷漠的都市里依然有人在憧憬着嫦娥。

我喜欢一种情怀,让每一天都有大雁从心头飞过。一个真正的艺术追求者一定要习惯于默默无言的耕作,我无画论的基础,我最近经常看到兵吟兄评画赏画的文章,内心感慨良多,艺术不是技艺,更重要的是灵魂的生活。如玉也送我一本老画家蔡兵的油画册,他画了一辈子,也许只缺少一次陈逸飞双桥那样的际遇,我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我能感觉到他内心的磅礴。我也坚信,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无论条件如何,他一定坚持放自己的牧,唱自己的歌。

小宝从根与芽活动领回来的蚕蛹已经化蛹为蝶,这些天,看着它们由蠕动到静默,到飞蛾,并不长的一生,已经气壮山河。我的心里默默地感动,我会在夜里给它们喂桑叶,很幸运它们陪伴了我阅读的长夜,我们一起成长,它们已经收获了喜悦,而我依然在漫漫长途奔波,我依然在阅读里思索,我依然在工作里努力寻求一抹生命的绿色。

所以,不要去抱怨生活,哪怕是最沮丧最绝望仿佛支撑不住的时刻,过后回头望,那些不良的情绪怎么能算是坎坷。努力的活着,不作生命的看客,在辛苦的忙碌里,才会捕捉到生命的赞歌。不一定要过的洒脱,无论是楚留香还是韦小宝,风流着你的风流,快活着你的快活,这其实也是哲学家伊壁鸠鲁的生命哲学。这样活着又如何,这也能让生命绽放美丽的花朵。

情感作文 篇2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会后悔。

青春是什么呢?人们为什么总是对青春念念不忘呢?是因为它本身的美好,还是因为青春里停留过的人?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是我的老师。

我们聊天,可以聊到整夜不睡觉,那一段时间,一个月像眨眼就过去了,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仿佛就活在对方眼前,活在对方梦里。

他全身至上而下散发着一种魅力,吸引着我。他并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温柔的,可我却是最喜欢他的。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或许他不是很好,很优秀,可偏偏就是只喜欢他,只要他。

那段时间,我们qq空间里写满了日志,全是关于对方的文字。一篇又一篇,从不厌烦。我们是朋友,是知己,却也有说不出的感觉,像是依赖,朦胧而又美好。

我们都把心敞开,担负着两个人的秘密,不让任何人知道。我只知道,有他在身边,我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万分快乐的。我不担忧,很安心。不孤独,很快乐。

后来,他送我了一只毛绒玩具,说是要代表他陪我睡觉,顺便监督我学习。我很开心。或者太享受这种被人惦记着的美好。怀念他的时候,整个世界都蒙上了一层温柔的光辉。我说不出来这种感觉,就像恋爱了,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美好感觉。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叠了一百六十颗星星,放在我选的留言瓶里。我一眼看中那个瓶子,只是因为上面写着,让我的爱伴着你。他收到了很高兴,还想着放桌子上,可是我让他藏起来,不能那么招摇。他每天拆一颗星星,然后把里面我写给他的话放在空间里,在下面写上他想说的话,每天一个。

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即便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毕竟现在他还是我的老师,我们不能在私底下过多接触。他说我成绩的进步才能给他安慰,让他不会内疚,不会觉得是他影响力我的学习。所以我决定再也不想那么多,好好学习,成绩进步。

等毕了业,再去找他。

情感作文 篇3

开始咬指甲比我开始记事应该还早,因为我现在还不记得怎么养成了这么个习惯。只是听我妈说我小的时候别人一给剪指甲就哭,自己手又笨,不会剪,指甲又不能太长了,于是造就了这般本领。刚咬的时候家里人觉得挺好玩,不过那时的技术比现在差些了,咬的指甲跟烂草帽边似的。即便这样,至少不会因为剪指甲哭了,于是就这么着了。

慢慢地,我上学了。

学前班时还好点,因为上课要背过手去。那时的老师在自己眼里也是很神圣的,满是崇拜,所以至少课上不会再咬了。下课就完了,跟其他小孩们疯闹呀,满手都是土,得空就把手放嘴里了,嘴唇嘴角留下好多泥,不过向来没感觉过脏。学前班过后就不用背手了,这又给了我机会,不知不觉手已在嘴里了。得以庆幸的是,我向来不会挨老师的罚。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最让老师头疼的是桌下搞小动作,说闲话了。这两样我都做不到,因为手放嘴里了,做不了下动作,嘴啃着手呢,说不了闲话。从那时起,我在老师眼里就是最听话最乖的学生了。再后来家庭作业很重了,三个手指写的酸麻,还好咬咬手指可以舒筋活血,能继续作业了。真佩服我自己,那么小就懂得劳逸结合了。

家里人开始对我这习惯有意见了,因为手上老挂着血丝。自己想想也是,别的小朋友手又胖又嫩,而自己手上的肉皮儿啃得比树皮还皱还烂。于是告诉前后左右的小同学再看到我咬手指就踩我脚。哎!我小时候可真够狠的,想这么个注意。现在看来,我脚小的一部分原因还要归于当年那个破注意。

时间一长,对于每一次使用剪刀剪指甲都成了记忆深处的事。哪怕对你来说再普通不过的一次剪指甲,也成为难以抹去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最爱考“最难忘的事”这个作文,其实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剪刀。当然那肯定不行,因为那样不会感动老师,得不了高分。

如今咬指甲的岁月已有十几个岁月了,意味着墙上的日历已掀去了好几千页。从我认识的所有咬指甲的同行来说,称得上特立独行,登峰造极的恐怕只有我杨某人了。家里时而还会燃起硝烟,我妈老说我,你一天就穷咬个破手吧,要不你不长个,要么就是要不你这么瘦,要么就是要不你越长越寒颤,反正是把我这些先天身体缺陷全归到我咬指甲上了。我老爷更是了不得,说什么要不你考不好,一天光磕指甲了,铲饭嘠渣去吧你。

对于咬指甲我反到有些自豪,我曾经说过,我从小到大唯一坚持下来的事就是咬指甲。高中时墙上贴着什么成在坚持呀贵在坚持呀什么的,这愈加给我增添了自豪感。其实有时想想也不值,这十几年的咬指甲的功夫就算拿来做黄酱,恐怕手艺也早不在海天之下了。不过黄酱没有手指好吃,黄酱最多吃一星期就够了,而手指呢,是不间断的吃了十几年还没吃够。

情感作文 篇4

序言——雨的面目只会在六月里出现,源于六月的阳光最炽热。狮子爱上蝴蝶,是缘,也是命中注定。

风越发的温和了,不再被人斥之以寒,天空一个劲儿大开着门帘,总能看到天空明亮的眼睛里闪着光,那是一轮金灿灿含羞的太阳,六月越是近,她的心越是火热,把大地炙烤得像块干酪,等着一个人来与其分享。离她最近的,是雨吧,六月要到了,会,有雨吗?

他和她一样,内向,喜欢两个人的世界。所以当他不在的时候,她就会晃起亮闪闪的金簪子,谁也看不清她的脸,她心里只有他。而他,会穿着威武的战袍带领千军万马把天团团围住,里三层外三层,用浓褐色的战袍背对着人们与她接吻,释放强烈的电火花,有一种霸气弥漫在周围,但这却是她喜欢的。

初见她时,他的眼睛肿肿的,大雨滂沱,她不知道该如何停止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有点猝不及防。一身黑色T恤,脖子上围着深蓝色圆白圈相间方巾,这是后来他突然回想起来的,他不敢看她的脸,稍稍的胆怯,她觉察到了,也很羞怯,脸红了一阵子。淘气地一笑,向后闪一下,双手捂着脸,抿起了嘴,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他不是童话里的王子,不是十分的英俊,浓眉大眼,一个稍显沉稳的普通人;她,清秀的面貌,十分白皙的脸庞上恰到好处的镶嵌着两颗晶莹透亮的宝石,匀称小巧的鼻梁,厚厚的嘴唇带着点西方气息……他抬头的一瞬看了她一下,不敢再细看了,心跳得很快。略微低下了头,忘了第一句说什么,好像走在瑰丽的山谷中突然降了大雾,一向大方的他见到这个天使一样的她突然像一只慌乱的小白鼠,不知所措了。她的笑容更甜了,甜地他开不了口。这个小小的尴尬中,突然想到了他多日来苦苦的想念要告诉她,不知哪来的'勇气,抬起头,直视这个让他沉醉心疼的女孩,看着她的眼睛,那么久,心神飘离了身体,飞向了很深远的地方。

不知怎么喜欢上她的,他喜欢读她,一首一首地读,直到把她俘获,或者说,是成了她的俘虏。他会在午夜时分出去散步,回来时写点有关于她的东西,感悟,散文,杂谈,愉快的,忧伤的,华丽唯美的,平淡朴实的,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有不断油然而生的感触,她成了他的源泉,只要一看到她或是一想,都能立马有点头绪似地。他不喜欢用文学化的手段写作,直到遇到她,他的华丽渐渐踏实放稳些了,她的深邃慢慢华丽了,不仅彼此互溶,就连文字都是慢慢有了对方的气息,再相结合。读着她的同时,他几乎写的每一篇都是来自于她的小诗,都是因为她,都有她,原来,她已无处不在。

她貌似很开朗,其实很文静。时常钻在人群里说说笑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会陪着她。每当人群散去,接踵而来的是无厘头的忧伤,她抵挡不住就会听听歌,像个智者凝固在一个角落,没有表情和微笑,眼神会放出一种烟缕般的神韵,似乎是纠结的心事,又或是久未解开的疑问。此刻,他会不说一句话,呆呆的看着她的眼神发愣,在里面找寻她的纠结,同时看着她的睫毛,她曾说要他放一根火柴的睫毛。

她喜欢纪伯伦和徐志摩,他也喜欢。她喜欢新世纪音乐和慢节奏的流行乐,他也喜欢。她喜欢充满时代色彩和文学底蕴的电影,他一样喜欢。爱屋及乌,是认识她之后开始深深体会到这个词的。他追求唯美的浪漫主义,她带有西方文学的神秘面纱,他温婉细腻一些,她奔放而忧郁。他是一只温顺的狮子,她是一只喜欢自由的蝴蝶。狮子爱上蝴蝶,就像梦一般美丽,也像神话一般传奇。而对于他和她而言,平淡幸福,就这么简单。

只要一看到她,他的眼神就会显得空旷深沉,有着姜育恒声线那种味道的忧郁沧桑感,心里的一切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像一只被解放了的兔子,乖乖的在他身旁,被摩挲着,呵护着。两个人会不约而同地在同一秒说出一字不差的同一句话,一次算是巧合,是很多次。很多想法、做的事甚至都能吻合,他点歌的一刻间,她惊讶了,“你怎么知道我要听它”“我也不知道呃”,朱光潜先生曾说美是一种旋律,似乎爱也一样,两个人总能拍出一样的节奏感,很玄妙。

她于他来说,是一个谜。他懂她,不仅是理解,是懂她。但依旧有一种神秘的美环绕着她和她的一切,他知晓她的所有,但有一种魅力无法阐释,亦如他找不到爱她的理由那样带着一种参杂着柔和且饱含诗意的深奥。看她的时候,能忘了时间在走,忘了在看着她,就像在她的眼里神游,不是漫无目的地寻找,貌似她视线在眼神里铺好了路,迎接他顺着独属于他的捷径进入她的内心世界。看着眼睛,先是她的美丽,接着是调皮与可爱,静谧祥和,忧郁复杂,再深入进去,就是很简洁的一栋屋子,水珠一样柔软发着热气的心,一跳一跳的。他不会被她表面偶尔的脾气乱了手脚,他的眼眶就像挂满了墙壁的水珠,随时都会因为她的不快而被心疼抖落下来。

他也曾细细观察她,不止是因为读她像读一首诗。爱上一个人,就喜欢在她身上寻找那种感觉。他挑了一大堆词语来形容她——阳光、鬼精、机灵、活泼、文静、温柔、体贴、细腻、纤巧、敏锐、多愁善感……可惜在看到她时一个也用不上,哪个也不是最接近,可哪个也有。怎么形容呢?看到她就哑口无言,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描述,甚至连一个字都想不起来了。早醉倒在白炽灯一样的温房里,不想再出来了。有时候像是在欣赏一幅画,仔细走过所有的细微之处,反复地停留在眼睛里出不来,那里就像一块磁石,他已被深深地吸引;有时候看着她的脸就会直接浮现她经历过的种种,她喜欢的追求的痛苦的难忘的,似乎都能够着;而也有的时候,就像是闯进了一片人间圣地,一汪圆润的眸子是龙宫的泉源,乌黑泛黄的头发似缕缕浮云,让人心旷神怡,呼吸舒展自如,鼻子犹如充满了文墨重彩的厅堂里的假山,红晕深浅点缀的嘴唇,则是一片花园,开满了芍药牡丹,远观而不舍亵玩,如果实在忍不住了,就会深深地递上一个吻。他随手握着宋词册子,脚步不急不缓,在这里赏景心会,留念忘返。

时光如梭,下雨的季节就要来到。若说起四季,最畅快的莫过于六月的雨水,清爽干脆。有几分霸气但不盛气凌人,羞涩却不呆滞,扬扬洒洒气壮山河,一派十足的灵气和文雅。温润的雨偏爱的是天的眼睛,只有在日光最盛的时候他才会出现,那时的她最美!六月里,我在想,会有雨吗?

情感作文 篇5

心情郁闷独自醉饮女儿红,醉酒难以入眠。朦胧中我梦醉西楼!在梦里我无数次地呼唤着你,你似乎近在眼前可又遥遥不可触及,醉了的感受是那样的痛彻心扉,握住的感觉又是那样的无可奈何!

是否我把你真正的拥有/可为什么你要离开我远走/说什么风雨同舟/天长地久我是真的一无所有/是否你把我珍藏在心头/可为什么我还一个人独守/说什么生生世世/恩爱白头我却抓不住你的手/看着你静静的远走不曾回眸/我又何必站在这路口/梦里的相思难聚首/落叶飘荡离了枝头/望着你我心里难受无语泪流/你的温柔我不再奢求/往事历历不堪回首/月缺难圆梦醉西楼/……

我疲惫的身心静躺在这曲《梦醉西楼》的伤感音乐旋律氛围中,内心释放的是一种压抑,一种痛苦。往事已远去,留在心头的楚痛,酿成了我失恋的苦酒,在一个人的夜晚慢慢地吞咽。

那些天荒地老的誓言,泡沫般的消失了。留下一缕缠绕的梦,萦绕心头。所有的语言,都换不回往日的温存,独守黑夜荒芜自己。

我多少次午夜梦回,渴望拥有生命中的一次浪漫之旅。我多少次醉眼朦胧望着幸福巳经姗姗而来,可最后还是款款而走。我挽不住一片洁白的云彩,空留下独倚栏杆时的遐想,挥手散落了一地时光和悲叹。

我聆听着一首首情歌夜曲,敲打键盘飞扬文字书写了一篇篇心声,把那些密密匝匝的相思,一同织进了梦里梦外。我为你曾经舞起爱的长袖,把寂寞的黑夜舞成了绚烂的星空。

我真想忘掉红尘中的烦忧,时常举起满溢女儿红的酒杯浅浅的醉去。在滚滚红尘中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让幸福之花绚烂荒芜的心地,让馥郁的花香弥漫记忆。

我好想留住这一刻星光的璀璨,让时间永远静止在这一刻。我好想唱着梁祝蝶舞千古传颂的情歌,牵住心爱之人的双手,浪迹天涯觅清泉嗅百花,摘流云踏碧浪,风做诗月做纸,叮咚的泉声是我叩响爱的浪漫。

醉了!醉了!我斟酌女儿红黄酒,遥望着心爱的人,说着心底的梦话,那喃喃的温润软语你可听到了吗?

我在歌声里留恋忘返,我在酒醉中沉迷不还。看着你渐渐消失的身影,转身的我流着无奈的眼泪。两个人的路上,只剩下我一个茫然的孤客,在苍白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寻。

一个人返回来时的路,飘零的落叶不懂我的惆怅,依旧在我肩头起舞,伴着落地的声音,我心碎了!

一声叹息!我在孤枕难眠的夜里,枕着你的名字入睡,我携起你的身影,梦醉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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