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7-12 20:31:05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集锦8篇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集锦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有哪位同学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雄有哪些呢?我知道,雷锋老爷爷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了很大的牺牲,雷锋老爷爷肯定想让中国的孩子们,快乐的成长,为国家分忧一点。同学们,老师就给你们讲雷锋做过的好事和他那高贵的精神。

雷锋老爷爷的好事可多了,我就把老师知道雷锋爷爷的故事和高贵的精神,讲给你们听,他做好事是这些:1、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着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雷锋,我是解放军。”2、一天,雷锋又在沈阳车站,看见了一位老奶奶,在汽车旁边焦急地徘徊着,像是有什么困难。雷锋上前询问,一看证明,原来老奶奶是山东来部队里找她儿子的,可是他的路费用光了,雷锋都了解清楚后,立即请老奶奶吃饭,并买好了到她儿子那的车票,老奶奶说,你真是个好人啊!有一次,雷锋在日记本上写上了这一句话:骄傲的人,其实就是无知的人。他不知道自己能吃几碗饭,他不懂得自己只是沧海一粟。这些人就好比是一个瓶子装的水,一个瓶子不满,半瓶水还晃荡,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

雷锋的精神一定要常记我心,从点滴做起,做你能做的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心好善,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爱生活,爱学习,爱劳动,爱奉献。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大家都来做一名小雷锋!让美德弘扬下去,引领幸福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金庸,本名查良庸,他共15部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外加一部短篇《越女剑》。情节大气,不做作,开局看似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展示,人物纷纷涌现,情节编织精巧,乃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而古龙为人放荡不羁,一生嗜好酒色,从小身世飘零,性格孤独沉郁,少年时期便嗜读古今武侠小说及西洋文学作品,一般多以为他是受到吉川英治、大小仲马、海明威、杰克伦敦、史坦贝克小说乃至尼采、沙特等西洋哲学的影响启迪,古龙自己也说过“我喜欢从近代日本及西洋小说偷招。”

小说情节出乎常人想象,故事发展根本无法预料,惊险频出,着重描写人物的内心,擅写对白,并且妙语连珠。金庸小说有明显的戏剧化模式,而古龙则丢弃了戏剧化拐杖,情节难以猜测。

我个人比较喜欢金庸武侠小说,武侠当然其着重点当然是在“侠”的身上,也就是一代侠客身上。在“侠”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品质,借用司马迁的话即,“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尼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也就是司马迁所总结的“侠客之义”,这是作为一个侠客的必备要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笔下的侠客有情有义、至情至性:他们行侠仗义、锄奸扶弱,乔峰为了百姓的利益,他甘愿放下自己的仇怨并且舍掉自己的性命,乃一大侠也!他们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临危不惧,具有一种浩然磅礴、如长虹贯日般的正气。

大碗喝酒,慷慨激昂,这是表面上的侠。而不计较恩怨,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危放下个人恩怨,这才是真正的侠。

正因为他们有为国为民的信仰,具有传统的侠义精神,充满了浪漫的激情:轻生命,重然诺;锄强,扶弱,这是中国人血脉中的信念,所以我比较喜欢金庸先生的小说。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三国演义》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在罗贯中的笔下,有生性多疑的曹操,有勇无谋的吕布,面红耳赤的关羽,沉着冷静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说到诸葛亮,大家都会想起“草船借箭”和“空城计”。我给你们讲讲我读草船借箭的读后感吧。

周瑜很忌妒诸葛亮的才干,所以就让诸葛亮赶造十万支弓箭,周瑜想趁机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却让周瑜心服口服。

我的感受是:诸葛亮以自己的聪明才干把十万支弓箭交给了周瑜,周瑜没陷害成诸葛亮,也说明了曹操的生性多疑,若不是曹操生性多疑,也不会上当送给诸葛亮那么多弓箭。还体现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当周瑜问:“十天能造好十万支弓箭吗?”诸葛亮说:“只需三天。”因为诸葛亮算到三天后必有大雾,所以说诸葛亮神机妙算。

这就是我读草船借箭的读后感。你呢,也一起分享你的感受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推理小说,讲述一次特殊的作文课如何导致25篇作文变成了破解谜案的关键线索。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究竟暗藏着什么蛛丝马迹,到底是谁无意中写下了最为关键的线索……25篇作文风格各异,每一篇都附有老师辛辣的评论。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小镇探险游戏,只为了解决一个侦探谜题。

读完这本《作文里的奇案》,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世界上有问不完的问题,让我们来问一问《十万个为什么》吧!

比如:鸭嘴兽是哺乳动物吗?哦,原来爬行动物和鸟类是下蛋孵出幼子,这叫卵生;哺乳动物是直接生下幼子,叫胎生。鸭嘴兽和爬行动物一样产卵孵出幼子,幼子又和哺乳动物一样要靠吃奶长大,因此,鸭嘴兽是最原始的哺乳动物。

啊!《十万个为什么》的学问可真多呀!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读一本书,就好像随着主人公一起经历一次旅行,看一些令人向往的风景。认识一些陌生的朋友。这,大概是看一本书的好处吧。它能让日复一日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有所不同。

首先,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精灵鬼,他的形象,也写出了世界男孩的童年时代的形象。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他一样,调皮、肆无忌惮,充满着梦幻的理想,甚至有些超越现实的梦想,就像汤姆一样——当海盗。小汤姆虽然调皮,但他也是夜歌勇敢、善良的孩子。

当看到第14章时,我不禁羡慕起汤姆和他的小伙伴来。我羡慕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小岛上,在那儿,没有人唠叨,也没有人命令,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美妙的风景。

在岛上,没有什么文明的社会,只有无拘无束的生活;没有什么普通的生活,只有永无止境的意外

在岛上,不用遵照他人的旨意,不用拘束地做事。在岛上,只有温馨的大自然,只有可以任意放飞自己梦想和愿望的权利,在这里只有可以快乐地活着忘记一切人世间的烦恼的机会。如果让我选择,我想,我一定会选择在这座岛屿上快乐的生活。

动物、昆虫都喜欢在大自然休闲的漫步,是因为在这里,有它们想要的生活和快乐,生活在这儿很自在。

人总是会长大的,即使你不愿意也一样。如果说,有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在法庭上为一个无辜的人辩护而得罪一个强盗,而这个人却是个小孩子,你信吗?如果说有两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却还为对方着想,而这两个人却都是小孩子,你,信吗?

故事中孩子的坚定果敢、正义心和良知,恰恰与书中一些人的自私、贪婪,形成了对比。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时至今日,主人公格列佛漫长的16年航海生活仍令我记忆犹新,并且充满了好奇。《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约翰·斯威夫特的成名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书中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第一次航海遇险后,他被俘虏了,被押送到小人国——利立浦特。那儿的人都称他为“巨人山”。可是没过多久,小人国养不起他了,他又来到了大人国,他只有当地人的十二分之一那么大,那儿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庞然大物。接着,他又来到了飞岛,整个一座岛都是飞行在空中的,在参观完当地的科学院之后,最后来到了慧S国,那儿和他的祖国完全是颠倒的,慧S国事马统治着人类。慧S是马,人类在那有个难听的名字——野胡。在慧S国里,野胡就是最低贱的动物,一切重体力活都是他们干。在那儿,慧S觉得野胡是最没理智的动物,但格列佛在一次谈话中对他的马主人说:“在我们的国度里,最有理智的就是野胡。”他在一次海难中流落小岛,进入了小人国、巨人国、飞岛、慧S国。在他与各国人交流时,对他们关于人类的古怪看法感到不解。随着游历许多国家,他渐渐发现各国的人异口同声地对人类的好战、腐败等极其反感。后来,格列佛扪心自问:为什么人类要战争、撒谎、诈骗和残杀同类呢?

是啊,人类的确是最有理智的动物,但是有的人类借着这个条件非但不做好事,而且横行霸道,甚至于有些人还走上犯罪的道路。就跟主人公的马主人说的一样:“人类有了理智就专干坏事,其实人类是最可耻的动物”虽然这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是我觉得至少他说出了人类不好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内心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去探究“慧S”和“野胡”的真实性,而是要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本意所在,他通过写这篇游记(尤其是最后一卷——慧S国游记)旨在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抨击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罪恶。借鉴“慧S”与“野胡”这种关系来表达他心中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就是推翻黑暗社会、广大劳苦大众翻身做主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向往慧S国,在那里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撒谎”、“欺骗”,他们的国家非常和平。但愿我们人类也能像“慧S”国那样,少一些罪恶,少一些虚假。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拥有一个祥和、文明的社会而努力吧!

约翰·斯威夫特借《格列佛游记》一书猛烈抨击了英国当时黑暗的社会,使很多人看清了社会的丑恶,并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喜欢此书,是因为作者并没有直接向英国的黑暗统治开炮,而是用格列佛的遭遇间接讽刺了腐败的社会。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是非常精准的。包括现如今的社会,一直都没有逃离金钱、利益的怪圈。今天的社会还有许多类似事件发生。所以说,比较起科技的进步,我以为社会还是没大变,几乎与十六七世纪处于同一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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