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日记作文五篇
不知不觉中一天又要结束了,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日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日记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数学日记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数学课上,老师评讲星期天做的试卷,当讲到最后的附加题时,我可来劲了,因为平时我最喜欢做这类题了。
附加题题目是这样的:一个长方形,长7厘米,宽6厘米,把它分割成边长都是整厘米数的正方形,至少可分割成几个这样的正方形?老师读完题目,便在黑板上画了一个长方形,指着图形对我们说:“这是一个7×6的长方形,要使它分割的正方形个数最少,应先画一个6×6的正方形,再画6个1×1的小正方形,一共是7个。”
我一看,想:我算出了5个,老师算出了7个,题目中说是“至少”显然我做对了,于是,我大胆地举手对老师说:“老师,你算错了,应该是5个!”老师说:“哦,是吗?”“你到黑板上画一下”“好!”我胸有成竹地走到黑板前,画了一个长方形,又画了一个4×4的正方形,两个2×2的正方形和两个3×3的正方形。
接着,我不慌不忙地说:“我是这样想的,7=4+3,6=3+3,4=2+2 ,所以这个长方形,可以分割成一个边长是4厘米,两个边长为3厘米,两个边长为2厘米的正方形。”
老师听了,满意地点点头,说:“一共5个,比7个少,更符合题目的要求。真不错,你真会动脑筋!”这时教室里想起了热烈的掌声,有的同学还向我竖起了大拇指,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看得我真不好意思。我尝到了动脑筋的乐趣
评注:你真棒!你是一个爱动脑筋,细心分析,活用知识的人。你能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的方法,这就是智慧。学习就是这样越学越聪明,越学越简单的。在你的数学日记里也看见了你对数学的热爱,老师祝福你能更快乐地学数学。
20××年3月25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晚上,我和妈妈一起合作思训上的最后一题。
题是这样的:用六根火柴拼5个正方形。怎么拼?
一开始,我们两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没有想出来。妈妈提醒我把发的学具拿出来摆一摆。
我摆了一会,就知道答案了。我喊妈妈,妈妈过来一看说还真是。你猜,我想出了什么办法?
哈哈!我来告诉你,其实很简单。把这六根火柴摆成一个田字格的形状就成了。啊!?你们不信?要不我们数数。中间有4个小正方形,再加上四个小正方形合起来的大正方形不正好是5个嘛。
还是不相信的话,你就自己动手试一试吧。
妈妈的话:晚上女儿做作业。最后这道题让我看,很惭愧,一时半会,还真没有想起来怎么做。家里早就不和火柴打交道了。想起女儿发的数学学具,里面有学十位、百位时用的小棍。就提醒女儿用小棍代替火柴拿出来摆一摆。我自己到厨房擦洗去了。正忙活着,女儿明显带着欣喜的声音喊我到她那看,说自己拼好了。嘿,一看,还真是拼好了,我怎么刚才大脑就断电,没想到呢?于是连夸女儿聪明,女儿也毫不谦虚的说:“还是我牛吧。”“你牛”。事实面前,你不服就不行啊。呵呵。
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做完了整套数学复习卷,其中的难题被我一一攻克了。在学校做复习卷的'同时,我还在课外找了些奥数题做做。
有道题目,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冬冬上街买菜。突然,一个小朋友想跟她交朋友,问她今年几岁。冬冬笑了笑,说:“把我的年龄加上7,除以4,乘3,减2,正好是10,你说我几岁?”那个小朋友听了,答不上来。
我一读完题目,就照着冬冬的话把它整理成了一个算式:{[(□+7)÷4]×3}-2=10,再把{}里的运算看成被减数,用10+2得出{}里的运算结果是12,然后又把[]、()里的运算分别看成因数、被除数去算,很快就得出□+7=16,于是,我就知道了冬冬今年是9岁。老师听了我的分析,一边点头一边夸我:“余xx,果然聪明!”
我从小就爱数学,爱做数学题,特别是数学广角。说起数学广角,我想起了这个学期的“鸡兔同笼”问题,起初我一听这名儿,便知道这个问题一定不简单。但我并没有被问题吓倒,难题反而能激发我的兴趣。我开始不断研究此类题,我一下子就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这题可以用假设法、解方程和列表格多种方法。不过我更倾向假设法,因为我发现这种方法有很大的挑战性,十分有趣。
先假设它们全是鸡,于是根据鸡、兔头的总数,就可以算出在假设条件下共有几只脚,再与原有的脚数相比较,看看差是多少,再从中求出兔的数量。从中我还发现了几个数量关系呢!
①兔=(实际脚数-每只鸡脚数×鸡、兔头的总数量)÷(每只兔脚数-每只鸡脚数)②鸡=(每只兔脚数×鸡、兔头的总数量-实际脚数)÷(每只兔脚数-每只鸡脚数)而且这类题目在我们日常现实生活中也会随时遇到,前些日子妈妈带我去万寿宫买练习本,簿练习本0。8元/本,厚练习本1。5元/本,妈妈给我9。9元钱让我买8本练习本。我立刻就明白妈妈是在考验我呢!
我可不能让她小看了我,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我买了5本厚练习本、3本簿练习本。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数学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真是无处不在啊,只要你乐于探索,你就会有更多奇妙的发现。
在昨天晚上的作业中,有一道题是这样的:在一天内,时针和分针能重合几次?我一看,这不很简单嘛,两次,中午十二时一次,晚上十二时一次,一共是两次。
当我拿着钟表实际转的时候,却发现有23次。好奇怪,如果每小时一次的话,应该有24次才是,怎么会是23次呢?经过我多次观察,原来转第一个12小时的时候,时针与分针一共重合了12次,转第二个12小时时,因为不是从12时开始的,而是从1时开始,时针与分针一共重合了11次。所以一天内,时针与分针一共重合不是24次,而是23次。
今天,老师说又出了新问题:如果不从12时开始转,就只有22次,而不是23次了。这怎么可能呢?我绝不相信!
等我回家一试,啊,居然没错,真的不是23次了,而是22次!怎么回事?原来,如果不从12时开始,而从1时开始计数,那么1时、2时、3时、4时、5时,一直到11时60分,也就是12时,共11次。一天也就是22次。
妈妈说,从12时开始算第一次重合,算上12小时后重合的那一次,再算上24小时后重合的那一次的话,也是就到了第二天的0点0分了,就等于我们把一天算了3个12时,这是不对的。所以一天内,时针与分针重合22次。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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