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的作文500字锦集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崇拜的作文500字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崇拜的人并非那些有钱有车、家财万贯的人,也非如日中天的歌手影星,更非粉丝成堆的网红小生。我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不高,属于那种“聪明绝顶”的类型,头顶上没几根头发,挺着微微突出的肚子,丰满的鼻翼下面长着几撇胡子。
我崇拜爸爸的毛笔字。每次看爸爸拿起毛笔、摊开纸,蘸上浓浓的墨汁写字,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他一笔一笔地写着,就像古代的书法家那样,全身心投入,在安静平和的气氛里,一横一竖、一点一捺,极其认真地勾画,伴随一种特有的韵律,一个个美妙的字跃然纸上。他的字别人看了都赞不绝口,每次看爸爸写字,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就见写满了一张纸,那一个个富有灵性的字让人赏心悦目、清新自然,从字里就能看到爸爸高尚质朴的品质。
我不仅崇拜爸爸的字,我更崇拜爸爸的写作水平。爸爸的写作能力超强,不管什么题材,不论哪种体裁,他只要稍稍动一动脑子,就能很快构思出一篇好文章,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一会儿功一篇唯美的文章就完成了。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上次爸爸写的一篇小说,名字叫作《东娃的美好生活》,洋洋洒洒写了两万字,用质朴、形象、传神的语言和心理描写,刻画了一名勤劳、简朴、上进、阳光的新时代农村青年努力奋进的历程,我被他的小说深深吸引了,跟着妈妈一起认真读完,不禁为爸爸的文采所折服,心里盼望着有一天也像他那样,才思泉涌、佳作不断。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清新古朴的书法,我崇拜他精妙绝伦的文采,更崇拜他出尘脱俗、坚毅高尚的品格。我为我有这么出色的爸爸而骄傲。
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崇拜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也可能是你的同学,可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只想给人带来欢笑的演员。
他有着短短的头发,方方的脸蛋,长长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随时随地都可以微笑的嘴,一看就让人觉得好笑,他就是——沈腾。
他从小就喜欢表演,他的表演总是能给人带来欢乐,在有活动时老师都会选他当主演。虽然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沈腾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的理想。相反,他在表演方面更刻苦了。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考进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沈腾的演技越来越高超,但他从来不忘最初的信念——“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于是他走进了搞笑演艺圈,踏上了人生新的旅程。
在我看过沈腾出演的《西红柿首富》之后,我对沈腾更是崇拜至极。刚开始一段搞笑的对话就出现在我的眼前,经他更改后的诗句使人感到搞笑又写实。他完全把自己融入了角色之中,那诙谐幽默的表演让每一位观众在欢快的笑声中无不为他高超的演技所折服。最令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哭戏:眼一眯,嘴一歪,眉毛一皱,眼角还带一点泪光,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他不仅在这部电影中表现突出,在《夏洛特烦恼》,《飞驰人生》等电影中的表现也同样令人佩服。
此外,沈腾也很敬业。在一次拍戏中,他的脚扭伤了,可他并没有放弃,他知道作为一名演员不能让观众失望,就咬牙坚持拍完了戏,但他的脚踝却因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而引发了炎症。
我们要学习沈腾这种为了理想永不言弃的精神,给自己定一个信念,就像沈腾——“我只想给人带来欢笑”。
在如今的社会,有很多人让我们崇拜,有人崇拜做公益的志愿者,有人崇拜医护工作者。而我最崇拜的是我们班的小帅哥张振轩。
他长着黑黑的脸,戴着黑白相间的眼镜,脖子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痱子,多如天上的繁星,而那个最红的痱子,我想可能就是他那优秀的身体和助人为不的品质吧。
时间停留在五年级的校运会上,在校运会前夕,班要要推荐合适的人参加这次比赛,张振轩毛遂自荐,信心满满地参加了400米跑步。比赛快要开始了,只见他摩拳擦掌,跃跃俗试随着比赛开始的枪声,所有运动员已开始加速。只见他双手握拳,双腿大步大步地跨着,很快就跑在了第二的位置,在弯道上,他脚尖着地,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眼看有人要反超了。张振轩一鼓作气,如同脱缰的野马第一个冲出终点线,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张振轩不仅体育优异,为班级争光,他也十分热心,经常帮助同学。还记得那一次音乐课,音乐老师李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准备笛子,下周要练习。过了几天,这件事已被我淡忘了。丁铃铃上课了,这时我才知道笛子忘带,正当我急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一只手拍了拍的肩膀说道:今天忘带笛子了吧,我这正好有一支,借给你吧。我开心地接过了笛子,蹦蹦跳跳地走在去音乐室的路上。由于张振轩没有笛子,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音乐综合成绩为此降了一个等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张振轩。
在我们班里有许多能人,而我最崇拜的,是机智果敢的金思怡。
金思怡有许多特点,而我们大家最认可的特点,就是她的自信。记得有一次,在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他话音刚落,教室里鸦雀无声,我们都在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我想了又想,这个问题就露出了“尾巴”,可我不敢举手,怕思想不正确。突然一只手高高地举了起来。我向那儿看去,原来是金思怡胸有成竹地举起了手。老师让她回答。她的答案和我一模一样。但她比我勇敢多了,自信使她取得了成功。
金思怡不但自信,她还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呢!我和金思怡都在校级合唱队中,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比赛,老师让我们每天早晨和傍晚都要去训练,每天都很辛苦。一个月后,我们迎来了比赛。比赛前我们要先到场走台,再坐到位置上化妆。学校还为我们准备了水和吸管。看起来这次比赛很重要呢。由于我们意识到这次比赛很重要,所以就开始紧张。比赛时,把老师说的重要的地方忘得一干二净,老师也很紧张,刚开始弹就弹错了。比赛后,我和金思怡聊天,我问她:“你说这次比赛我们能被选上吗?”她的回答出人意料。她说:“我们一定可以被选上,要对自己有信心。”看,金思怡的确很乐观吧?
金思怡棒吗?她就是我崇拜的偶像。
“不要过分崇拜别人,把精力、时间、目光放到别人身上,其实是一种精力的消耗。”庞玉华说。
崇拜,有何意义。细分析一下,这有什么所得?有什么收获?别人的才是别人的,自己的才是自己的。为自己的学习、事业努力,加油,这样才值吧!去日日夜夜思想别人、模仿别人,会留下什么呐?值吗?
那个电影是令人深刻的:
有一个小姑娘,因为崇拜周杰伦,在一次周杰伦的上海表演,他特意在重庆买了到上海的票。但看完节目后,发现自己预定的票的航班已经飞走了她很怒气,于是,他便去退票,但退票只能退几成,并不能全退,他回不了家了……
说起来,崇拜算什么?既不是信仰,又不是目标。是一片白茫茫的东西,那么有激情的去崇拜别人,不如把激情一道自己身上,学些本事,多读些课文。崇拜别人,首先就是因为有自卑心理,没拿出自己的能耐,而只去仰视别人的能耐。
崇拜和尊重有是两回事,周总理无论生前还是逝世后都受万千人民的爱戴与尊重,这是因为他有伟大的人格、过人的`智慧。他的一生都在为中国人争气,他做了许多使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这是他该得的。
盲目的崇拜别人,是否有一些愚笨?!你越是崇拜,0那些被崇拜者当中的个别人就会很得意,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崇拜你周边一心为你的人才是正真的,或者崇拜你自己!人一旦出了名——什么都变了……
着岁月实在精彩,每个人都应深信自己是人生的舞台上的一支歌。
有人崇拜歌手,有人崇拜明星,有的人崇拜舞蹈家……而我这一生只崇拜我的父母。
“开学时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风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每当这首歌响起的时候,我就会激动地流下眼泪。每当这首歌响起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的`母亲。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发烧,一烧就是五六天,打针吃药一点都不管用,还是四十多度。这时医生来了,只听“轰隆”一声,躺在床上已经奄奄一息的我看见妈妈竟然向医生跪下了!顿时我的心似乎被一把尖刀刺穿了,我从床上滚下来,到了妈妈的身边,可母亲见了二话不说,立刻擦干了眼泪,将我抱到床上,“别着凉了。”短短的几个字却包含着母亲的深情。我哭起来,一直哭到第二天黎明。
都说而行在外母担忧,我的母亲也不例外。十岁那年,我去了西安参加了英语大赛,从坐火车到目的地,手机根本没停过。这时手机又响了;“童童别着凉了,多穿点衣服……”说着母亲就打了一个喷嚏,一股辛酸的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流下来。
再谈一谈我的父亲,个子高高的,一头乌黑色的黑发,还有一个典型的八字胡。我记得爸爸从来没打过我一次,每次妈妈打我爸爸就会前来阻止,因为我他们没少吵架,而我只能傻愣愣的站在一傍无能为力。自从我从商丘回来,瘦了好几斤,然而每次做饭都是爸爸来做,为了让我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爸爸不得不五点起床。
人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河。我想,有时父爱不比母爱差,有时母爱也不比父爱差,只有尊重父爱和母爱,才能够有全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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